江苏:贯彻落实《慈善法》 铸力脱贫攻坚战

 时间:2017-09-05 23:22:25来源:新华日报

大善若水,泽及万物。9月5日,我们迎来第2个“中华慈善日”。截至今日,新中国第一部《慈善法》颁布实施已满一年。这一年,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是依法行善、以法促善、依法兴善的一年,也是我国公益慈善力量行稳致远的一年。为切实做好《慈善法》实施一周年和“9·5中华慈善日”纪念宣传活动,9月4日,由江苏省慈善总会、南京市慈善总会、浦口区人民政府主办,浦口区慈善总会承办的大型公益主题活动在浦口区市民中心隆重举行。

让法治慈善之风吹遍全社会

《慈善法》颁布施行以来,各地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法普法活动,将《慈善法》精神融入到各项活动中,激发了全社会参与慈善的热情。本次活动以“爱心点燃希望,铸力脱贫攻坚”为主题,旨在大力宣传《慈善法》,将善意的种子撒到社会各个角落,让法治慈善之风吹遍全社会。

活动现场,得到了众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现场共有32家企业参与举牌捐赠,共募集善款473万元。收到爱心书画名家书画义捐作品27幅,价值100万元。6家爱心企业还对“浦爱同行,有你有我”2017年浦口区慈善公益认捐项目,进行了现场认捐,认捐12个项目,总额达200万元。活动现场还向10名困难大学新生代表发放了助学金,每人6000元。

回望过去的一年,可以说,《慈善法》的实施正为江苏慈善事业的发展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如何更好地引导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形成依法行善、依法促善的良好局面?

省慈善总会会长蒋宏坤表示,当前,全省慈善文化建设正有序推进,公民慈善意识日益增强,社会正逐步形成人人向善、从善如流的浓厚氛围。近些年来,各级慈善总会年均筹款总量稳定保持在20亿元以上,承接国际抗癌药品发放数量连续三年保持20%的增长速度。上半年,省慈善总会募集慈善款物达4508.57万元,救助支出3688.42万元。全省各级慈善总会共计募集慈善款物10.13亿元(含物资折价3.21亿元),救助支出9.48亿元(含物资折价3.71亿元),各项救助行动稳步推进,数百万困难群众享受到了慈善阳光的温暖。慈善组织发展亦日趋健康,全省村级慈善工作站达到11691个,各市(县、区)的基层慈善组织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有的地区已实现全覆盖,切实打通了慈善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第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选出的100个城市中,江苏有29个城市上榜,13个设区市全部入围,其中南京、无锡、苏州跻身前十;16个县级市进入百强榜,占全部县级城市总数的59.56%。优异成绩的取得是江苏慈善整体实力的体现,反映了我省慈善事业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未来的慈善之路提供了充沛动力和有益经验。

用好《慈善法》打赢扶贫攻坚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党中央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江苏实现“两聚一高”新蓝图的重要目标。让贫困人口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更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

《慈善法》把扶贫济困列为慈善活动的首要任务,赋予了慈善事业新的历史使命,为慈善组织参与国家扶贫攻坚提供了法律支撑。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按照党委政府关心、困难群众需求,坚持问题导向,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入手,突出扶贫济困重点,聚焦困难群众,实施精准救助,努力发挥慈善救助在脱贫攻坚奔小康中的重要作用。

目前全省还有200多万低收入贫困人口。一个家庭如果有一个人患有大病重病,全家就会陷入贫困。最近,省慈善总会联合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国资委,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针对全省6个重点贫困片区的实际,联合驻苏央企推进实施慈善精准扶贫三年行动计划。行动计划与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同步,针对在治疗过程中支出较多、个人难以承担医疗费用的特困群众给予一定资金帮扶。

蒋宏坤说,这次慈善精准扶贫行动,充分体现出了党委重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参与、上下联动的基本原则。在组织机制、宣传方式、募捐渠道等方面体现了开拓创新精神。在工作推进中,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组织、扶贫、国资、民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中央驻苏企业积极响应,认真谋划,奉献爱心,为推进慈善精准扶贫提供了资金保障,形成了推进脱贫攻坚奔小康的强大合力。下一步,各级慈善总会也应勇于担当,积极行动,全力发挥慈善组织扶贫济困职能,创新精准扶贫思路,完善社会帮扶体系,帮助贫困家庭早日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贯彻《慈善法》完善地方立法

结合《慈善法》的学习宣传,扶贫济困、助人为乐、回报社会将成为社会公民的内在需求,并转化为具体行动,最终也将会给更多需要帮助的群众带去福音。但国家制定出台《慈善法》,是对慈善制度建设的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约束,江苏如何切实高效地贯彻落实《慈善法》,还需要有一部更为详尽和更方便操作的地方法规。

我省于2010年制定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中有许多内容与《慈善法》的规定不相一致,与我省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也不相适应。因此,根据国家法律,结合我省情况,制定一部新的符合江苏实际、促进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慈善条例,很有必要。

据悉,《江苏省慈善条例(草案)》已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今年有望出台。该《条例》的出台,将能更好地贯彻实施《慈善法》,保障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完善地方慈善立法,也势必能更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有利于汇聚社会帮扶资源,将发展慈善事业与实施精准扶贫有效对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做出贡献。

当前,各级慈善组织也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慈善法》,做好推动者和传播者,要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设立机构,组织募捐,实施项目,开展活动、公开信息,接受监督。树立慈善组织依法行善的良好形象,深刻理解《慈善法》精髓实质,根据法律精神拓展工作领域,在公益信托等方面探索慈善事业发展新路径。提升公信力和透明度,打造阳光慈善,切实做到慈善活动开展到哪里,法律监督就要规范到哪里。

编辑:郭建家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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