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新一轮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启动

 时间:2017-08-31 13:42:47来源:上海市政府网站

为了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长宁区新一轮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培训工作,于2017年8月24日正式启动。上海市社团局民非管理处副处长马继东、长宁区民政局副局长、社团局局长陈嵩、上海社会组织评估院资深财务专家赵鸣出席了当天的培训会。长宁区76家社会组织负责人、财务人员共176人次,参加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二天的培训。

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是党和国家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全面推进社会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进社会组织自我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社会组织实现新时期、新发展、新跨越的过程。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加强全面建设的内在需要,也是改进政府监管方式,促进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为此,长宁区民政局副局长、社团局局长陈嵩对培训工作进行了动员,他从3个方面,对规范化建设提出了要求。一要统一思想,全面认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

社会组织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生力量,在完善政社共治现代治理体系、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长宁经济社会进入深度转型关键期,优化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将成为社会组织治理创新中的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补齐制约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短板”,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根据中央及上海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精神,起草制定《长宁区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一系列“政策包”,建立起区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和“社区公益创投”两重保障,明确提出设置规范化建设等级奖励、推荐3A以上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配套措施,将加快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为创新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要明确要求,有序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为稳妥开展2017年全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区民政局依据国家民政部颁布的《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继续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上海申杰社会组织培育评估中心)实施。前期,中心已经制定了评估实施方案,细化培训原则、实施时间、参评条件、现场评估流程、评估内容和评估范围,梳理46家申请参评的社会组织名单。按照评估实施方案要求,评估实施时间为期一年,实地评估将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评估报告、结果会在明年3月15日前完成。所以,请各社会组织和评估实施机构负责人进一步明确要求,把握节点,按时有序推进规范化建设评估工作各项任务。对已报名参评社会组织,希望把握机会,精心准备,为今后的发展打下扎实的基础。三要规范治理,持续推动社会组织“提质增效”。今年,长宁区制定发布了《长宁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时尚活力、绿色宜居的国际精品城区指标体系》,针对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提出在2021年前完成“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2个”和“提升全区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等预期目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在上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中,强调要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社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加强社会组织的诚信自律建设,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管能力。

在培训中,上海市社团局民非管理处副处长马继东,逐条对《上海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进行了认真解读。民生最重是情怀。马继东在培训中,特别强调了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要有深厚的民生情怀的观点。她认为,城市矛盾的日益复杂,考验着社会综合治理的智慧和匠心,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要当仁不让地挑起共创社会和谐的大梁。她说,善良是一种低线,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践中,社会组织不再是一种不起眼的行业,每一位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要非常愉悦地、非常自信地开展工作。因为你们的工作,是政府服务的补充,是人民生活的必需。她的解读,赢得了与会者发自内心的认可。上海社会组织评估院资深财务专家赵鸣,作了题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指标》的解读,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补上了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不足。在第二天的培训中,长宁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负责人石开兰、上海申杰社会组织培育评估中心理事长钱建华,分别作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评估指标“基础条件”》和《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档案管理要求及迎评的注意事项》的培训。(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编辑:郭建家 审编:mo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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