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湖南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抓好乡村治理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小规范”撬动乡村治理
2019年,湖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等7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展村(居)规民约修订工作,在湖南经视《经视新闻》栏目推出“湘约我的村”专题片42期,湖南卫视、《湖南日报》等省内主流媒体开展全域宣传。2020年,会同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村(居)规民约制(修)订合法性审查的内容、程序和目标要求,部署安排对全省村(居)规民约制(修)订和法制审核清查工作进行“回头看”,开展“湘约我的村”第二季主题宣传,集中展示各地创新乡村治理的鲜活案例,依托“小支点”撬动“大治理”,进一步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创新基层治理,淳化乡风民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报》2020年第6期以《湖南省以“小规范”推进社区大治理》为题向全国推介。2021年联合省委宣传部推出湘“约”我的村——“寻找最美村规”,打造法治、自治、德治“三治”融合,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落实落地。
二、“小切口”推进文明乡风
自2018年以来,湖南省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省纠风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省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全省乡村振兴战略考评内容,层层压实责任。组织全省党员干部签订文明操办承诺书,指导村居将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村村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办事章程。举办“深化婚丧习俗改革、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启动仪式,编印《违规操办案例警示录》和《移风易俗典型示范案例》,制作《殡葬改革系列宣传片》,开展全省红白理事会会长师资培训,支持乡镇建设一批农村公益性墓地,加强对违规操办党员干部的执纪问责,倡树文明乡风。2020年起,连续两年举办“云上清明文明祭扫”公益发布会,倡导网上祭扫、居家追思、代客祭扫等新型祭扫方式;举办湖南省第二届国潮集体婚礼,引领破除传统陋习,传承中华文化。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等对湖南省清明祭扫做法进行了宣传。
三、“小支点”厘清权责边界
坚持“于法有据、回应关切、务实管用”的原则,研究制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梳理涉及村、居自治组织的法律法规,找出直接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的条文,形成《有关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条文汇编》。由7位厅领导带队开展“百村调研”活动,通过访谈、集中座谈等方式,先后到14个市州37个县市区189个村(社区)调研,召开座谈会27次,访谈近100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30多万字,全面了解基层情况。分别召开市县民政、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基层干部等座谈会,向39位副省级以上领导进行当面或书面汇报,向省人大、省政协各委(室)、相关省直单位、14个市州多轮征求意见建议,积极回应基层诉求,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放权赋能松绑,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021年《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报》第5期全文转发湖南基层治理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四、“小平台”解决基层困境
民政、财政等6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联合实施“禾计划”―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建立省级指导、市州统筹、县级为主、乡镇配合机制,在市州建立指导服务中心,县市区设立社工总站,1940个乡镇(街道)实现全覆盖。按照“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列支一点、福彩公益金补助一点、各级财政预算一点、社会资源链接一点、税收优惠减免一点”的思路,全面保障经费。成立全省社工机构孵化基地,组建培训、督导专家库,开发在线培训系统,制定社工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省政府第十八次民政会议表彰20名先进社会工作者。坚持“民政部门主管、承接机构主建、民政站所主用”,指导市县民政部门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和人员招聘工作,编制专业服务、协助事项清单,明确社会救助、儿童关爱等21项服务内容,并建立16个专家联系示范点,完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估,动态监管社工服务质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每年安排资金3.1亿元,建设基层社工站2069个,配备专业社工近4000名,年均服务群众600多万人次。乡镇社工站把社工专业服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群众,把“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落到实处,使得服务群众工作更实、服务更优、温度更暖,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和认可。
编辑:涂传博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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