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情况。针对“有民众认为改革后的个人账户金额减少了,影响了待遇”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普遍个人账户的新计入减少,意味着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建立、扩大、健全、增强。减少的部分并不意味着个体的保障会损失,而是放到了共济保障的大池子里,形成了新的保障机制。这个新的保障机制总体上能实现基金平衡转移,使保障效能显著放大。制度效应既用于实实在在的医疗服务购买,又有利于人群基金的共济,更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共济保障不是个人收入。”陈金甫指出,如果把钱都放到每个人的口袋里,是明明白白了,但却发挥不出共济保障的作用。年轻的时候没病,到老年要用的时候,仅仅靠个人积累是有限的,而社会积累就可以更大范围地解决大家的治疗需求。保险共济机制就是用大数法则化解社会群体的风险。
陈金甫说,如果改革到位,调整个人账户计入方式,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基本上每个人新的计入都会减少。但个人积累仍然归个人所有,权益没变。如果说变,就是账户资金用“活”了,使用范围更宽了。因此,个人账户新计入的减少并不意味着整体保障功能降低。而是在转换门诊保障机制以后,可以达到共济保障、代际保障、提升管理效能的制度结果。
“从基金效能看,医保部门用这笔钱不仅是给参保人买单,还要去和医疗机构、药企博弈,通过对保险基金的有效管理,将制度效应、服务绩效以及管理绩效同步提升在共济保障里面。”陈金甫说。
编辑:孙玮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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