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民政厅向所属27家省级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此次选派的党建工作指导员派驻周期为1年,采取“1对N”形式,即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和帮扶1家以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与社会组织对接后,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全面摸清底数。与社会组织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摸清社会组织及党组织的发展、职工队伍、党员数量等情况,以及社会组织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建立党建工作台账,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推进“两个覆盖”。对未建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帮助其单独建立党组织,实现应建尽建;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帮助协调其他社会组织,采取联建、挂靠的方式建立联合党支部。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实施“火种计划”,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制订党员发展计划等。建立定期联系制度。每季度定期到社会组织调研走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帮助协调解决难题。培育先进典型。帮助社会组织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契合点,围绕社会组织行业特点和服务内容,通过“党建+章程”“党建+服务”“党建+公益”“党建+文化”“党建+互联网”等方式,提升社会组织在等级评估、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推动创建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品牌。
编辑:甘再松 审编:y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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