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山东讯(本社记者 牟希同 薛梅 通讯员王旭)为规范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配套“模块+基地”社区矫正新模式,创新“十字”工作法,不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效。
“管”“帮”结合,彰显矫正威严。认真抓好社会调查、衔接纳管,做好源头预防。通过入教宣告让矫正对象明确自身身份,注意平时言行。狠抓社区矫正对象遵法守法,对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严格审批、严格监督管理,杜绝不假外出情况发生。充分运用日常定位、训诫、治安管理处罚、警告等手段,以法律威严震慑矫正对象减少违规和重新犯罪现象。同时,按照宽严相济、个别化矫正的原则,根据矫正对象的不同情况、自身特点、现实表现,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和矫正小组,协调邀请人民团体、社会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参与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发挥社会合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为社会守法公民,顺利融入社会。
“综”“分”并重,聚焦矫正靶心。针对多数矫正对象法律意识淡薄、文化层次低和司法所教育资源薄弱的实际,区级层面将全区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起来,邀请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心理咨询、国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士,每年年中、年末组织两次正规化、系统化、专业化的法治教育,起到了明显的教育矫正效果。
“供”“需”对接,放大矫正效应。不断拓展原有管理模式,突破社区矫正管理“瓶颈”,对3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摸清底数,分析犯罪类型、年龄性别等8个指标,从需求端归纳生成职务经济类、交通肇事类、社会秩序类、未成年类等6个矫正模块,从供给端打造区级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和于河养老院、潍坊外国语学校、省劳动技术学校等6家专业矫正基地。
“比”“学”兼用,激发矫正活力。成立“潍城司法指南针公益组织”,将教育矫正措施与服务奉献社会紧密对接,深化公益活动概念,配套开展“我为社会做贡献”公益活动比赛,提升矫正对象社会责任感,提高教育矫正质效。树立矫正榜样,倡导标杆效应,及时将矫正对象做好人好事事迹通报表扬,号召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习;同时,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学法比赛,选取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优秀案列在群内通报表扬,并巧妙加入“仁义礼智善”元素,通过激励先进、激扬善念的做法增加社区矫正活动的趣味性和灵活性,起到横向比学赶超、纵向自我加压的教育矫正效果。
“查”“改”齐举,消除矫正隐患。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交叉检查、案件评查、政治教育等方式对监管措施落实情况10项内容、矫正人员执法5种情形进行全面认真排查,通过“点对点”随抽随查的方式对矫正对象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的4项内容进行详细排查,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跟踪调度、限时整改,彻底消除问题隐患。通过档案自查、档案互评等方式方法,全面规范提升社区矫正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同时,认真开展“全员大走访”和“面对面谈话”活动,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日常行踪,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
编辑:吴攀秋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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