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社会组织可设捐助站点

 时间:2017-01-13 21:53:09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

信报讯(记者江书波 魏昕悦)昨天,信报记者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北京市社会力量参与捐助工作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实施。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由区以上民政部门委托设立捐助站点,接收物资捐赠,不包括捐赠资金。

根据《办法》规定,社会力量是指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同时,鼓励和支持党政机关积极参与捐助工作。符合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可以由区以上民政部门委托设立捐助站点,其接收服务区域由设立单位所在区民政部门确定。捐助站点需要有一定的工作面积,有捐赠物品临时存放区域;有宣传墙面用于宣传社会捐助工作相关内容,如简介、主题公益活动、捐赠范围及流程、捐赠公示公告以及辖区捐助站点电话等内容;有统一制式捐物箱;有一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捐赠工作,配置计算机及办公设施。

编辑:ghb 审编:GHB

中国公益新闻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来源注明“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所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公益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公益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公益新闻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我方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我方。

4、联系方式:中国公益新闻网 电话:010-57256752  电子邮件:4509524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