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推进会上,与会代表现场观摩湘潭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记者刘建强 摄)
湘潭在线10月15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建强)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社区矫正是将符合条件的违法犯罪人员放在社会上服刑的刑罚执行活动。
到2018年,社区矫正工作已经走过了十年历程。十年来,湘潭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301人,其中解除矫正5372人,收监执行102人,目前在册929人。湘潭市社区矫正工作保住了监管安全的底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应,既彰显了司法的文明进步,体现了刑罚的人道关怀,又推动了社会治理的创新发展。
教育,从入矫开始
唐某因犯放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于2014年10月25日起在湘潭县司法局中路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在工作人员诚心帮教下,唐某服从监管规定,逐渐克服了急躁鲁莽的性格问题,重拾起勤劳致富和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2016年8月,唐某路遇一起交通事故见义勇为协助抢救伤者,被计表扬一次。因服从管理,表现良好,唐某得以按期解除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目前,他在家发展家禽养殖业,年饲养、出售土鸡7000羽、土鸭800羽,家庭经济收入10万余元,成为了“浪子回头”的典型。
“社区矫正人员首先是罪犯,同时也是危害性较小的罪犯。”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王武华介绍,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是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具体来说,包括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和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四类。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最终目的。
采取社区矫正措施的决定权在法院,但法院在决定前一般都会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工作。评估小组需进行认真、深入的调查,并提出“适用”“不适用”或“慎用”社区矫正的建议。
今年3月,记者曾随雨湖区先锋司法所所长刘海燕体验生活,观摩了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宣告的全过程。入矫宣告室类似于法庭,宣告仪式很严肃,除了社区矫正人员本人之外,司法所、派出所、社区干部、家属等矫正小组成员都要到场。
“要让入矫人员当天就能背诵自己的罪名、矫正期限、禁止令”,刘海燕说,结合入矫人员宣读入矫承诺,增强入矫人员的服刑身份意识;同时,还要开展面对面的入矫法纪教育,使社区矫正人员入矫当日就能熟悉社区矫正有关法纪要求。随后,还要严格组织入矫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增强入矫服刑人员的规则、在刑意识。
管理,信息化贯穿全过程
走进湘潭县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用鼠标随机点击社区服刑人员王某姓名,大屏幕上立刻显示其近一周的活动轨迹。中心主任张凯介绍,他们已经实现了上与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下与17个司法所的信息化无缝对接,坐在办公室就可完成日常点训。
目前,湘潭市已对929名社区服刑人员全面实施手机APP或电子腕带定位监管。社区服刑人员只要上午、下午两次用手机“扫脸”,就能完成每天的报到。“发现服刑人员越界,我们马上就能收到警报,提醒服刑人员或及时处置,”张凯告诉我们,按照规定,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到司法所集中报到不能少于两次,需提交思想汇报,参加司法所组织的社区服务、集中教育学习每个月不少于10个小时。
易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9月1日被岳塘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2016年9月到岳塘区司法局接受社区矫正。但入矫之后,易某不按时到司法所集中报到,无故不参加集中教育学习,还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经岳塘区司法局建议,岳塘区人民法院对易某做出了撤销缓刑的裁定,现已收监执行。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为树立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可依法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迄今湘潭市已收监执行102人。
帮扶,助特殊人群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人员是罪犯,但同时也是需要社会给予特殊关爱的对象。市司法局通过综合运用社会管理资源,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帮困扶助,既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也让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宽大和温暖。
2002年,陈萌(化名)因夫妻感情不和,产生将女儿毒死后再服毒自杀的想法,被丈夫发现后,她自杀未遂,而出生仅3个多月的二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2003年1月,陈萌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4次减刑后,陈萌的刑期至2018年10月11日止。2017年6月,陈萌被湖南省监狱管理局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由湘乡市司法局壶天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陈萌回家后生活极其困难,司法所协调公安部门及时为她办理了相关身份证明,与卫计部门衔接,办理相关医保手续,并及时与民政部门衔接,解决了临时性救助1000元。由于丈夫早已离婚,大女儿也不认母亲,陈萌的精神遭受刺激,今年春节时离家出走了。
通过腕带定位,湘乡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股负责人在湘乡城区一家医院门口找到了陈萌,将她送到精神病医院治疗。陈萌住院将近半年,家庭无法支付医药费,湘乡市社区矫正中心积极与卫计部门、民政部门及妇联进行衔接救助,并与原湖南省女子监狱衔接,监狱经调查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了5000元的救助。
陈萌康复出院时泪流满面地说:“没有司法局的帮助,我可能已经不在了,真的感谢你们。”目前,湘乡市社区矫正中心还在继续对她进行社会适应性帮扶。
编辑:陈兵 审编: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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