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整合困境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
《通知》明确,困境儿童是指由于儿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和社会予以关心帮助的儿童,并根据困难情况不同,主要分为孤儿,自身困境、家庭困境和临时困境儿童,安全困境儿童,多重困境儿童四类对象,据此建立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
在自身困境、家庭困境和临时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其中,父母双方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以个人为单位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按低保标准全额享受低保。
在安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方面,《通知》指出,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确需临时监护的儿童,可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实施救助。并明确,多重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按照不叠加、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实施。
《通知》要求,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发放对象台账的登记造册工作,加强政策和信息数据衔接。加强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督查,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政策宣传,村(居)委会主动走访家庭,协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和监护人做好申请工作,使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编辑:甘再松 审编: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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