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通报制度的通知》(民办函〔2012〕264号)要求,现将各地2017年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中组发〔2012〕7号)、《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文明办〔2016〕10号)等法规政策规划有关进展情况通报你们,请相互学习借鉴,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推进本地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发展。
民政部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2017年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法规政策规划落实情况
2017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社工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社工规划》)、《志愿服务条例》、《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等法规政策规划,积极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取得新进展新成绩。社会工作方面,截至2017年,各地共开发了312089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了36485个社会工作服务站,成立了7511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750家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全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共326574人。2017年,各地社会工作投入资金量达51.1亿元。志愿服务方面,截至2017年,各地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达11328家,成立志愿服务团队近56.8万个,建立志愿服务站点91975个。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超过7643万人。各地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3.7亿小时。2017年,志愿服务工作投入资金量约5.4亿元。
一、政策落实与创新情况
各地进一步落实《社工意见》和《社工规划》。2017年,内蒙古出台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四川出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吉林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本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五年计划。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区、市)出台并落实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或专项规划,覆盖中央和地方的社会工作发展综合性政策与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各地针对社会工作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创制政策。河北、江西、山东、四川、云南、甘肃等地出台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意见。北京、湖南、广东、四川等地出台引导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精准救助、社区建设等民生民政工作的专项意见。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福建、甘肃、青岛等地出台“三社联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意见或试点指引。山西、四川、云南等地出台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作用意见。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广西、重庆等地出台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安徽、河南、四川等地出台禁毒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江西等地出台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意见。江苏、贵州等地出台工会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意见。北京、山西、江苏、湖北、陕西、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出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意见。天津、河北、黑龙江、浙江、山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青海等地围绕部门协作、购买服务、机构建设、人才使用和继续教育等关键环节创制政策,针对性破解本地社会工作发展问题,夯实社会工作发展基础。
各地围绕推进志愿服务法治化、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实施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建设、深化志愿服务实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天津、辽宁出台本地志愿服务条例。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重庆、云南等地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宣传贯彻《志愿服务条例》的通知。北京、黑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宁夏、新疆等地出台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专项意见。重庆出台了《重庆市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广西发文进一步推进志愿者注册工作,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甘肃发布《志愿服务评估通用要求》。内蒙古、安徽、重庆、贵州等地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在全省(市)推广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北京、江苏、山东、重庆、甘肃等地印发文件推进社区、脱贫攻坚、助残、健康等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江西、重庆、贵州等地印发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有关文件。江苏、山东、广东、贵州等地出台开展志愿服务宣传交流与项目大赛的有关文件。
二、机构建设与岗位开发情况
(一)行政管理机构设立情况。截至2017年底,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广东、重庆、宁夏和青岛、深圳民政部门设立了社会工作处室。
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和宁波、大连民政部门在相关处室加挂了社会工作处牌子。内蒙古、贵州和新疆在省级层面成立了社会工作事业单位。43个地级市和106个县区在民政局设立了社会工作处(科、股)。
(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共开发设置了312089个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比2016年增长38643个。从全国来看,乡镇、街道和社区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232021个,约占74.3%;民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40319个,约占12.9%;民政事业单位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21593个,约占6.9%;行政机关设置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共有10251个,约占3.3%;其他类型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7905个,约占2.5%。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广东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超过2万个,辽宁、浙江、安徽、山东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超过1万个。
表1:2017年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情况表
省(区、市)
2017年总量(个)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个)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个)
北京
69333
安徽
15025
四川
3417
天津
20492
福建
3362
贵州
907
河北
1580
江西
2925
云南
6065
山西
1131
山东
14965
西藏
7
内蒙古
2952
河南
2134
陕西
532
辽宁
10093
湖北
4073
甘肃
146
吉林
3723
湖南
5809
青海
336
黑龙江
2583
广东
29440
宁夏
205
上海
48131
广西
434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195
江苏
32420
海南
294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634
浙江
14456
重庆
9378
总计
312089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
(三)社会工作服务站(科室、中心)设置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共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科室、中心)36485个。
表2:2017年社会工作服务站(科室、中心)设置情况表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个)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个)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个)
北京
4334
安徽
2308
四川
927
天津
2535
福建
591
贵州
198
河北
96
江西
542
云南
20
山西
167
山东
3844
西藏
-
内蒙古
250
河南
647
陕西
248
辽宁
80
湖北
976
甘肃
40
吉林
324
湖南
1394
青海
39
黑龙江
793
广东
2616
宁夏
10
上海
172
广西
60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1
江苏
1592
海南
84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65
浙江
8584
重庆
2319
总计
36485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置相关数据。)
(四)社会工作行业协会成立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成立了31个省级、201个地市级和518个县级社会工作(者)协会(联合会),各级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共750家。
表3:2017年社会工作协会成立情况表
省(区、市)
省级社会工作协会总量
(个)
地市级社会工作协会总量(个)
县级社会工作协会总量
(个)
省(区、市)
省级社会工作协会总量
(个)
地市级社会工作协会总量
(个)
县级社会工作协会总量
(个)
北京
1
16
122
湖南
1
10
18
天津
1
1
-
广东
5
18
31
河北
2
6
-
广西
1
5
2
山西
-
2
1
海南
1
1
-
内蒙古
1
13
29
重庆
1
6
-
辽宁
-
3
8
四川
-
13
29
吉林
1
4
3
贵州
1
-
1
黑龙江
2
4
-
云南
-
1
2
上海
1
13
5
西藏
-
-
-
江苏
1
7
24
陕西
1
9
4
浙江
2
11
70
甘肃
1
4
3
安徽
1
8
37
青海
2
6
3
福建
1
5
14
宁夏
1
1
2
江西
1
5
12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
3
8
山东
1
9
70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
11
-
河南
-
2
5
总计
31
201
518
湖北
-
4
15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填报部分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相关数据。西藏未填报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相关数据。)
(五)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情况。截至2017年底,各地共成立7511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比2016年增长1631家。其中,广东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超过1400家,江苏、浙江、四川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总量超过500家。
表4:2017年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表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家)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家)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家)
北京
469
安徽
231
四川
638
天津
81
福建
277
贵州
80
河北
67
江西
145
云南
199
山西
51
山东
414
西藏
-
内蒙古
185
河南
173
陕西
160
辽宁
40
湖北
159
甘肃
16
吉林
213
湖南
310
青海
45
黑龙江
136
广东
1406
宁夏
55
上海
156
广西
1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0
江苏
558
海南
34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
浙江
818
重庆
205
总计
7511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填报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相关数据。)
(六)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情况。截至2017年底,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达11328家,单位和社区内部成立志愿服务团队567537个,全国志愿服务站点总量达91975个。
表5:2017年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情况表
省(区、市)
依法登记、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数(家)
省(区、市)
依法登记、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数(家)
省(区、市)
依法登记、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志愿服务组织数(家)
北京
127
安徽
202
四川
393
天津
58
福建
287
贵州
137
河北
226
江西
232
云南
124
山西
126
山东
525
西藏
22
内蒙古
192
河南
216
陕西
215
辽宁
158
湖北
247
甘肃
107
吉林
263
湖南
433
青海
61
黑龙江
156
广东
826
宁夏
93
上海
196
广西
1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3
江苏
4626
海南
55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15
浙江
669
重庆
128
总计
11328
(注:此表统计口径为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名称中含有“志愿”或“义工”字样的社会组织数。其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未填报相关数据,根据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直接录入。)
表6:2017年单位和社区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队、志愿服务站点发展情况表
省(区、市)
单位和社区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队总量(个)
志愿服务站点总量
(个)
省(区、市)
单位和社区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团队总量(个)
志愿服务站点总量
(个)
北京
61857
3140
湖南
1380
521
天津
11020
1947
广东
22792
13600
河北
14100
197
广西
17207
3280
山西
2870
783
海南
28365
179
内蒙古
2997
568
重庆
7278
6500
辽宁
9113
2475
四川
58
5591
吉林
1000
5128
贵州
17307
390
黑龙江
23913
6772
云南
28365
233
上海
23618
828
西藏
-
-
江苏
20002
13650
陕西
17489
837
浙江
127182
4200
甘肃
4414
410
安徽
8692
3793
青海
4000
390
福建
44629
2455
宁夏
559
539
江西
17110
309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986
1680
山东
14142
2741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896
356
河南
29896
2502
总计
567537
91975
湖北
1300
3200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相关数据。)
三、人才培养、评价与激励保障情况
(一)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情况。2017年,各地大规模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参训人员总量达682545人次,比2016年增加156170人次。其中,北京、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培训社会工作人员超过3万人次。
表7:2017年社会工作人员培训情况表
省(区、市)
2017年总量(人次)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人次)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人次)
北京
33502
安徽
13629
四川
133278
天津
16803
福建
8563
贵州
8111
河北
4589
江西
9570
云南
6000
山西
4393
山东
30012
西藏
-
内蒙古
14917
河南
28582
陕西
6313
辽宁
5640
湖北
18073
甘肃
1100
吉林
1846
湖南
18463
青海
365
黑龙江
7321
广东
112331
宁夏
1943
上海
29543
广西
937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50
江苏
48000
海南
290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958
浙江
85566
重庆
22624
总计
682545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社会工作人员培训相关数据。)
(二)持证社会工作人员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国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共326574人,比2016年增长39207人。其中,广东持证社会工作人员超过6万人,北京、江苏、浙江超过2万人,辽宁、上海、福建、山东、四川、陕西超过1万人。
表8:2017年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情况表
省(区、市)
2017年数量
(人)
总量
(人)
省(区、市)
2017年数量(人)
总量
(人)
北京
1759
26841
湖南
884
7040
天津
683
7240
广东
6178
64836
河北
481
5044
广西
344
3889
山西
614
3734
海南
58
468
内蒙古
521
2533
重庆
881
6459
辽宁
1610
12433
四川
1438
11850
吉林
565
6353
贵州
189
1334
黑龙江
531
5026
云南
373
3139
上海
2343
16912
西藏
7
32
江苏
5066
42656
陕西
2766
12780
浙江
3958
26414
甘肃
299
1783
安徽
946
8463
青海
41
401
福建
1249
10358
宁夏
230
1150
江西
340
3491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181
2115
山东
2450
15393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67
564
河南
725
6459
总计
39207
326574
湖北
1430
9384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
(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总量为1025757人。
表9:2017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情况表
类别
2017年总量
(人)
类别
2017年总量
(人)
民政
499928
教育
40271
公安
48268
人力社保
90563
司法行政
81869
卫生计生
37080
扶贫
8189
信访
14197
工会
22187
妇联
33071
共青团
106000
残联
29804
综治
14330
总计
1025757
(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口径参照《中央组织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民办函〔2016〕151号)。)
(四)志愿者注册情况。截至2017年底,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注册的志愿者人数超过7643万人。
表10:2017年志愿者注册情况表
省(区、市)
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注册志愿者数(人)
省(区、市)
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注册志愿者数(人)
省(区、市)
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中的注册志愿者数(人)
北京
4078226
安徽
4039767
四川
275381
天津
89332
福建
3802543
贵州
2819757
河北
4372788
江西
23086
云南
1675130
山西
1120000
山东
2564190
西藏
1181
内蒙古
1879894
河南
10090000
陕西
2210161
辽宁
2137452
湖北
1827479
甘肃
635776
吉林
749686
湖南
55822
青海
94270
黑龙江
2332130
广东
8300000
宁夏
536368
上海
3810929
广西
92376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8573
江苏
42013
海南
815171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86000
浙江
9526518
重庆
5493365
总计
76436756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注册志愿者相关数据。)
(五)志愿者培训情况。2017年,各地培训志愿者超过261万人次。
表11:2017年志愿者培训情况表
省(区、市)
2017年总量(人次)
省(区、市)
2017年总量(人次)
省(区、市)
2017年总量
(人次)
北京
13137
安徽
125533
四川
52088
天津
886556
福建
9633
贵州
2720
河北
130
江西
10312
云南
1584
山西
27146
山东
82835
西藏
932
内蒙古
6370
河南
35015
陕西
22334
辽宁
1650
湖北
10057
甘肃
610
吉林
1000
湖南
64417
青海
1020
黑龙江
33969
广东
210000
宁夏
803
上海
29450
广西
67300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1800
江苏
420000
海南
143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547
浙江
324345
重庆
171425
总计
2614861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
(六)志愿服务记录开展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国共有1657个县(市、区)、14062个街(镇)、69651个社区和102931个单位开展了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各地累计志愿服务时间已超过13.7亿小时。
表12:2017年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和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表
省(区、市)
县(市、区)总量(个)
街(镇)总量(个)
社区总量
(个)
单位总量
(个)
北京
16
331
3140
3887
天津
16
244
5260
579
河北
45
377
683
23
山西
23
202
1245
267
内蒙古
60
189
481
1410
辽宁
21
240
1160
12
吉林
60
-
1448
-
黑龙江
128
701
2992
530
上海
16
120
604
2000
江苏
72
805
8934
1322
浙江
90
1075
4685
4142
安徽
92
902
3285
2589
福建
85
1103
2455
44629
江西
100
961
2670
3217
山东
130
1226
6144
3329
河南
77
811
3957
10788
湖北
25
262
2404
1467
湖南
25
276
1193
1590
广东
58
717
4206
6261
广西
110
213
1070
3030
海南
27
218
179
17
重庆
40
906
4181
3222
四川
48
688
2675
978
贵州
11
184
323
-
云南
21
253
347
22
西藏
-
-
-
-
陕西
54
261
1614
4026
甘肃
86
271
862
1402
青海
76
260
754
1001
宁夏
27
239
539
805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15
12
123
318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3
15
38
68
合计
1657
14062
69651
102931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吉林、贵州未填报部分数据,西藏未填报相关数据。)
表13:2017年志愿服务时间情况表
省(区、市)
截至2017年底本地区志愿服务总时数(小时)
省(区、市)
截至2017年底本地区志愿服务总时数(小时)
省(区、市)
截至2017年底本地区志愿服务总时数(小时)
北京
209631718
安徽
12686234
四川
48712022
天津
10103940
福建
49544768
贵州
48213292
河北
38077435
江西
91362743
云南
35736362
山西
5120000
山东
24147073
西藏
-
内蒙古
9297009
河南
52456314
陕西
2210161
辽宁
590799
湖北
4412003
甘肃
2950215
吉林
1091225
湖南
54248
青海
80297
黑龙江
220400069
广东
200000000
宁夏
525187
上海
3617812
广西
27030650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30461
江苏
134156600
海南
15053932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970000
浙江
74248772
重庆
48819109
总计
1371330450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相关数据。)
四、资金投入情况
(一)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和社会资金对社会工作投入情况。2017年,各地社会工作投入资金量达51.1亿元,其中,广东社会工作投入超过18亿元,上海社会工作投入超过13亿元。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山东、重庆、四川社会工作投入超过1亿元。
表14:2017年社会工作资金投入情况表
省(区、市)
2017年投入资金总量
(万元)
省(区、市)
2017年投入资金总量
(万元)
北京
26230
湖南
9501
天津
21265
广东
186150.6
河北
1232.2
广西
3570
山西
556
海南
1755.93
内蒙古
5097.4
重庆
19494
辽宁
435
四川
12413
吉林
1617
贵州
163
黑龙江
936
云南
360
上海
136868
西藏
-
江苏
21350
陕西
897
浙江
16166
甘肃
1170
安徽
6118
青海
1200
福建
7229
宁夏
1101.9
江西
1025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300
山东
16250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130
河南
5871
总计
511022.03
湖北
4570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西藏未填报社会工作资金投入相关数据。)
(二)财政资金、福彩公益金和社会资金对志愿服务投入情况。2017年,各地志愿服务工作投入资金量约5.4亿元,其中用于购买志愿服务运营管理的资金超过1.5亿元。
表15:2017年志愿服务工作资金投入情况表
省(区、市)
财政资金
(万元)
福彩公益金
(万元)
社会资金
(万元)
其中用于购买志愿服务运营管理的资金投入量(万元)
北京
120
-
-
-
天津
1780
-
-
-
河北
320
-
-
-
山西
17
17
98
17
内蒙古
51
24
-
4
辽宁
0
427
0
300
吉林
720
0
0
30
黑龙江
163
147
53
25
上海
386
63
2200
449
江苏
1200
400
3330
500
浙江
1955
724
1222
378
安徽
1945
265
251
383
福建
3729
15
38
2615
江西
862
300
212
0
山东
643
172
568
56
河南
500
340
0
40
湖北
967
1091
124
134
湖南
1207
103
10
455
广东
4000
5000
5000
8000
广西
30
205
900
105
海南
310
0
0
0
重庆
2159
237
554
31
四川
3089
74
219
465
贵州
109
15
1078
10
云南
156
15
0
10
西藏
-
-
-
-
陕西
92
85
145
0
甘肃
420
142
0
562
青海
-
17
-
11
宁夏
0
79
360
200
新疆维吾尔
自治区
57.3
300
0
300
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
0
178
200
30
合计
26987.3
10435
16562
15110
(注:此表中辽宁、山东、浙江、福建、广东5省统计数据包含相应计划单列市。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青海未填报部分数据,西藏未填报相关数据。)
编辑:涂传博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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