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二中院送法进自然保护区 强化村民环保意识

 时间:2018-02-07 22:07:57来源:南海网

2月7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二中院获悉,近日,海南二中院联合多家单位深入鹦哥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黎村苗寨,向200余名黎苗村民悉心讲解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对海南发展战略的重要性,引导广大黎苗村民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不断提升环保法律意识。

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万冲镇南盆村宣讲会上,法官通过张贴海报、展示环保图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册、PPT宣讲、现场答疑等形式,就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环资审判改革、受案范围以及审理的涉环资案件情况向广大村民进行讲解,从刑事审判等角度,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滥伐林木罪、非法狩猎罪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官就村民提出的问题,依据法律法规现场一一作了解答。

海南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育森在宣讲会上强调:“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美丽海南需要司法保护。鹦哥岭、霸王岭、尖峰岭三大保护区是海南人民的心肺,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羊茂明提醒广大村民要提高环保意识,切勿为了整点野味回家过年铤而走险上山打猎,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同时,环资庭法官奔赴尖峰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管理局、森林公安局执法人员就涉环境资源行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尺度,以及保护区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彼此认识,努力形成行政执法、司法保护的合力。

近年来,海南二中院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2016年9月26日,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鹦哥岭、霸王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及东方市、乐东县、昌江县、临高县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2017年11月30日,挂牌成立尖峰岭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三大保护区巡回法庭设立后,对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提级审理,进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一审裁判。

据统计,2017年,海南二中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02件,其中刑事案件111件、行政一审案件90件、民事一审案件1件,审结201件,结案率为99.5%。其中,运用恢复性司法机制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9件,修复受损的农田、森林共计51.5亩,为海南西部环境资源保护、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费青松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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