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记者从吉林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聚焦“弱有所扶”,当前,全省民政部门正全力加快推进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建设,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力求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精准、高效、温暖的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吉林省民政部门根据困难程度和致困原因合理划分困难群体,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提升社会救助针对性、精准性。重点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给予低保、特困供养救助。适度保障支出型困难群众,主要给予专项救助。及时保障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人员,主要给予急难临时救助。
同时,吉林民政加快推进城乡统筹一体化,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与迁入地的城里人享受一样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政策待遇,并不断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功能,建立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定期开展跨部门数据交叉比对,及时反馈基层入户核查,加大“政策找人”力度,主动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
据介绍,吉林民政开通了“吉林救助”网上受理平台,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即可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事项,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对因身体等原因无法通过网上申请的困难群众,可自行或委托他人到民政服务窗口办理,实现线上申请与线下申请自由选择。
针对困难群众更多的救助需求,吉林民政在物质救助基础上,加快推动“物质+服务”的升级版救助模式,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就业培训、社会融入等多元化服务。同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帮扶与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制度体系,加强对社会捐赠资金、慈善资源、服务资源等的引入,形成多元化的救助资源供给体系。
特殊困难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今年年初,吉林民政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了6.25%。接下来,该省还将大力开展康复辅具公益服务,继续在全省免费开展“儿童、青少年足脊异常筛查矫治”公益项目;持续开展“爱心助行”公益项目,免费为困难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增强参与社会能力。
据悉,吉林省已连续18年把城乡低保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643元和483元,分别比2023年提高5.1%和8.5%。吉林民政对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的16.9万人持续给予保障,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户中符合条件的2.5万人纳入救助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编辑:甘再松 审编:益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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