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凤冈县民政局积极发挥婚姻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探索“同、论、算、解”四字工作法,取得一定成效,现将相关实务技巧分享如下。
“同”心画圆,当好“知心人”。当事人寻求帮助时,调解员首先会调查分析其性格爱好、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真实诉求等,梳理归集法理法据、风俗习惯,制订调解方案,分阶段开展针对性调解,实现“一事一策”“一人一策”。其次,调解员不以个人好恶和当事人态度激烈推定“过错”、认定“无理”,而是多听诉求、微笑回应、推己及人,在调解过程中与当事人“交友攀亲”,消除立场和情感对立,凝聚同向发力共识。最后,梳理当事人诉求,由调解员主持双方诉辩,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调解员加以释明;无法律和政策依据的,调解员记录在案,将双方争议巨大的事项作为调解重点组织协商,避免调解无序、场面失控的现象发生。
“论”道明理,当好“知情人”。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三种措施帮助当事人理清思路。首先是“换位思考”阐明事理。调解员帮助当事人查找纠纷症结,引导其换位思考,充分考虑客观因素,详细分析得失取舍,帮助当事人把握分寸、知道进退。其次是“良言公序”讲明情理,调解员抓住感情基础,帮助当事人分析矛盾纠纷对家庭、子女的不利影响,引导当事人“降温消火”。最后是“针锋相对”释明法理,调解员转换角色,分别站在双方当事人立场上剖析辩论,对当事人不合理的诉求,一针见血、有理有据、依法依规予以指明;当事人不愿和解的,对后续产生的法律风险予以释明,促使当事人运用法治思维维护自身权益。
账“算”盈亏,当好“明白人”。一算经济账。调解员帮助当事人算好付诸诉讼需要承担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经济成本,参加庭审、收集证据及法院审理的时间成本,并让当事人了解调解的高效快捷和良性互动,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化解矛盾。二算关系账。通过对既有案例的分析和讲解,调解员帮助当事人认识婚姻家庭各方关系、需要承担的各类责任以及关系恶化后产生的不利影响,引导当事人主动承担责任、接受和解。三算名誉账。调解员分析婚姻家事纠纷过错方承担的舆论不利后果及非过错方的弱势局面,引导当事人通过和解挽回名誉损失。
“解”难化怨,当好“和事人”。调解员应始终站稳公平立场,对当事双方的过错予以适当批评,对各自委屈给予恰当关怀,从而让双方敞开心扉、放下面子、解开心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专业优势,分析矛盾纠纷所涉及的法律关系,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当事人依法依理化解矛盾。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法拟定调解协议,通过当事人双方、参与调解的亲友、调解员四方签字,实现案结事了;涉及履行义务的,协助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
编辑:甘再松 审编: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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