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石桥市:“检察官+司法社工”柔性帮教助力回归

 时间:2024-03-13 08:50:52来源:公益时报

年后上班第一天,辽宁省大石桥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怡收到一条短信:“刘姨,我年后要开始上班了,这次是正规的售后客服,我肯定好好干,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不再做违法的事了。”这是去年年底因盗窃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小王发来的信息。经过跟踪帮教三个月,小王目前各方面表现较好,能积极按照考察期要求完成任务,回归社会指日可待。

这也是大石桥市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与守护明天司法社工团队通过“检察官+司法社工+监护人”模式不断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跟踪、回访和帮教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一个缩影。

截至去年年底,大石桥检察院共帮教涉罪未成年人60余人,其中3人已考取大学,10人继续上学,其余也逐步融入社会参加工作。

今年年初,大石桥检察院计划深入调研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强化心理疏导。近日,未检检察官通过走访及填写调查表等形式,对犯罪给涉罪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社会交往、心理健康带来的不良影响、其将来的人生规划及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等方面进行全面调研。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检察官与涉罪未成年人面对面交谈,对其进行心理评估和心理疏导,利用生动的帮教形式和案例,从犯罪根源、谨慎交友、理智处事、行为习惯等方面对其进行教育劝解和引导感化,帮助其打开心结,重树成长的决心和勇气。同时,大石桥检察院通过亲子课堂对家长和孩子的沟通方式、教育方法提出有益建议。

社会化帮教力量能够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调节和舒缓不良情绪、重塑理想信念,使其尽快走出违法犯罪的阴影,步入新的人生轨道,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支持,促进了检察机关未成年检察工作更加专业化、规范化。

护花更须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大石桥市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以柔性帮教形式促进社会工作和司法办案有效衔接,与社会各界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进一步完善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编辑:涂传博 审编: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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