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延斌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慈善法的决定。新修改的慈善法对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出了新要求,是平台提供服务与管理的法治根基。
平台可提供“基础服务”和“进阶服务”
根据新修改的慈善法,笔者认为,平台提供的服务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基础服务”,即法律规定的“公开募捐信息展示、捐赠支付、捐赠财产使用情况查询等服务”,只要慈善组织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就应该为其提供公开募捐“基础服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获得平台提供的这些服务后,就可以通过平台面向公众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开募捐。需要指出的是,慈善组织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决定权在民政部门,而不是平台公司。
比如,某个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过去并未实施过救灾项目,在突发自然灾害时,向平台申请入驻并要求上线救灾项目。虽然平台可以对该慈善组织的救灾能力提出质疑,但平台不能拒绝为该慈善组织提供发布公开募捐项目的“基础服务”。
第二类服务是“进阶服务”,即平台为了自身管理以及激励慈善组织增加社会公信力的需要,自行制定规则,让慈善组织可以在数量、金额、募捐时间、募捐形式、推荐渠道上有更多选择。
新修改的慈善法指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服务”。那什么是可以拒绝提供服务的“正当理由”呢?基于平台的公共属性,这里“正当理由”的判断原则就是“是否有利于社会公众利益”。在为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提供“基础服务”的基础上,平台可以同时向公众披露慈善组织的信用状况,便于公众自行判断是否支持捐赠。同时,慈善组织在平台上积累的社会公信力越高,那么平台为其开放的“进阶服务”就越多。
例如,平台提供的“基础服务”中,慈善组织可能只能发布有限数量的公开募捐项目,随着慈善组织积极向捐赠人反馈项目执行情况,慈善组织可发布的项目数量、筹款金额等平台可提供的“进阶服务”将得到增加。又例如,平台可以通过算法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为平台中的高质量公开募捐项目提供推荐,增加高质量项目的曝光度。当某个慈善项目出现负面舆情,正在调查中,但尚未查证属实的,平台可以暂停对该慈善项目的推荐。当该慈善项目查证确实具有违法违规情形,导致捐赠资金被挪用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的情形,平台可以对该慈善项目进行下线处理。如果民政部门因此撤销该慈善组织的公开募捐资格,平台可以完全封禁该慈善组织的线上募捐账号,所有项目进行下线处理,也就是不予提供基础服务。
需要强调的是,平台不得引入商业性指标作为是否提供“进阶服务”的依据。平台要求慈善组织遵守公开募捐相关法规,以及鼓励慈善组织在平台上提升社会公信力,设置的相应规则均应符合有利于公共利益的底层原则。应当允许平台公司在慈善组织实现公益目的的同时,客观上获得商业运营指标的增长。但是平台不能为慈善组织设置专注于提升平台公司商业运营目标,却没有公益目的的活动,例如要求慈善组织为平台公司拉新注册用户,要求用户在平台上实施与公益活动无关的打卡、转发等活动。
平台应通过多种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鉴于平台在互联网公开募捐中起到的重要枢纽作用,平台自身也应该通过主动或者被动的方式接受各方面对平台的监督。
第一,平台可以利用其大数据分析的能力,对项目募捐的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及时发现套捐、循环捐等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二,平台可以进一步发挥服务意识,接受来自慈善组织的意见反馈,安排工作人员解答慈善组织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慈善组织一道共同改进平台的功能。第三,平台可以建立与公众、媒体沟通互动的渠道,提供公众举报功能,同时增加即时扫描全网涉及自身以及相关机构和项目的热点议题,及时发现各类舆情,主动回应社会质疑。第四,平台还可以与民政等监管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将平台发现的公开募捐相关重要情况及时反馈民政部门,并定期制作年中报告、年度报告报送全国慈善工作主管部门。
编辑:ZMX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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