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口:公益诉讼对假药说“不”,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时间:2023-12-20 09:02:34来源:央广网

“我非常后悔,不该贪小便宜,触碰法律底线。”12月11日,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八起销售假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被告人胡某某、刘某等人声泪俱下当庭忏悔。

庭审现场(曾美 供图)

开庭审理的这八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未查验供货者是否具备正规手续的情况下,通过非正规渠道从他人处购进老中医补肾丸、肾黄金、黑金刚、日本藤素片等壮阳产品在自己店内进行销售,销售额几千至数万元不等。经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假劣药品认定委员会认定,涉案药品被认定为假药。此外,经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产品中部分含有“西地那非”“他达那非”成分,属保健品中禁止添加物质。

该院经审查认为,八起案件的被告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销售假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八起案件的被告人销售假药的行为危及消费者身心健康,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在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支付销售价款3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壮阳产品行政监管漏洞,该院于12月1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排查,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注重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曾美 熊蕾)

编辑:ZMX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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