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 扎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细化实化相关政策安排;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人员的认定办法、程序和救助帮扶标准与措施等,为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提供政策依据。
《通知》提出,各地民政部门要准确把握《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会同相关部门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完善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功能应用;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将专项救助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加快形成梯度救助格局;持续推进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提质增效;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打通异地急难社会救助的“堵点”;探索完善服务类救助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机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地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救助管理部门的政策衔接、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共同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完善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机制,推动《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要强化救助资金保障和监管。各地民政部门要精心测算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需求,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切实加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严肃整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
编辑:甘再松 审编: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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