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出台《关于检察公益诉讼“以高质量解题推动高质效办案”的十条意见》(下称《意见》),制定10个方面27条具体措施,以公益诉讼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破解实践难题,将高质效办案要求贯穿公益诉讼办案各领域全链条。
《意见》聚焦标准构建,引导案件办好办深。针对立案趋易避难,高质效案件数量少,公益诉讼数字监督实践成果不够多,检察技术辅助办案不够深等问题精准解题,要求加强重大案件线索排摸,做好案件线索的研判和分析;以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标准为引领,突出办理“硬骨头”案件;更好统筹“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的关系,建立健全常态化案件评查机制,构建充分体现质效优先导向的公益诉讼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引导、鼓励各地建设更多好用管用的公益诉讼数字监督模型和创新应用,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数字专项监督。
《意见》聚焦过程管控,确保办案精准规范。针对调查取证不深不实,检察建议质量不高,行政公益诉讼“不敢诉”“不够硬”,公益救济不及时等问题精准解题,要求全面、客观收集和审查证据,用“诉”的标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避免检察建议“一发了之”和行政机关的虚假整改、纸面整改;做好诉前评估工作,保证起诉质量,敢于以“诉”的形式、“判”的结果体现司法价值引领;更加重视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效果,做好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后续工作;积极探索预防性公益诉讼,将公益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延伸;采取“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多种形式,推动完善行业治理、区域治理、综合治理。
编辑:ZMX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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