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体量大、社会效益高,是稳增长、促投资的重要抓手。如何在实现服务大局、保障项目尽快落实的同时保护文物是基层检察院能动履职的职责使命。”10月22日,滕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玲在部署该院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文物传承工作时这样说。
自去年以来,滕州市检察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推出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文物考古前置监督模型,构建“督促+预防+监督”三位一体的司法办案模式,推动行政机关在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供地前完成文物考古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2年1月,一场检察官联席会在滕州市检察院会议室召开,“我们在现场发现,京台高速北出口施工建设中发现汉代墓葬1座,好在建设单位及时向市文旅局做了报告。”会上,承办检察官说,“事发后,我们和文旅部门进行沟通,发现大部分建设单位在施工之前都没有经过文物部门考古勘探。”
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后,刘玲提出心中的疑惑:“《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对‘建设前考古’有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为什么不愿意进行考古勘探呢?”
“考古勘探的时间设定在土地出让之后、工程建设之前,且不论考古本身的花费,单说对工期造成的拖延,建设单位就无法承担。”承办检察官解答了刘玲的疑惑。
将文物考古前置到政府土地出让阶段,实现“先考古后出让”,才能彻底实现保护文物的目的。2022年2月,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滕州市检察院向滕州市委市政府报送了《关于加快推进、尽快出台国有建设用地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置工作实施意见的报告》,提出了在土地供应前行政机关完成文物考古、实现净地出让的建议。经过充分论证,最终《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国有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
“文件出台后,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滕州文物保护单位多、分布广,每年开工的大型基本建设项目工程达200余个,将大数据应用到文物保护监督工作中,用数字化的方式将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与文物考古名单纳入监督范畴,有效确保了开工项目都经过文物考古这一关。”滕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负责人说。
今年初春,滕州市检察院以实用为导向,研发了“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监督模型”。该模型利用时间要素、规模要素等关键点,将数据进行对比碰撞筛选,确定未申请进行考古勘探但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名单,实现了对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全面监督、实时监督。同时,通过大数据模型的运用,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申请考古和及时考古的主体职责,大大提高了文物保护监督工作的效率,杜绝了企业拿地后项目落地难问题隐患。
自今年5月该模型应用以来,滕州市检察院通过数据对比碰撞,发现2022年至今,滕州市共有149个建设工程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其中,滕州传化物流小镇项目等21个工程项目建设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已开工建设,未履行文物保护报批程序,未进行考古调查、勘探。据此,滕州市检察院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加强部门间联动配合,严格履行文物监督管理职责,对21个工程项目未经考古调查、勘验,擅自进行大型基本建设的行为依法处理,确保在国有土地供应前完成考古前置工作。目前,在对相关主体作出处罚的同时,行政机关对全市大型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梳理,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年初及时通报全年项目计划,及时统筹考古力量,实现了文物保护的良性互动。
鲁班,是土木工匠之祖师、建筑师之鼻祖,被誉为“百工圣祖”。“作为鲁班故里,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要加强文物保护。在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协助下,滕州市在短时间内顺利推动落实了‘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使各单位衔接顺畅,积极配合文物考古工作,实现了企业拿地即开工的良好局面。”提及滕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推动文物考古工作,该市文物保护单位负责人感触颇深。
“近年来,滕州市检察院充分履行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职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考古时间长、人员不足等影响项目落地、阻碍经济发展的‘肠梗阻’问题,积极提出务实解决办法,与行政机关同向发力,以大数据赋能,构建监督平台,进一步促进了全市文物保护工作,为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推动,擦亮‘海岱文化’的滕州品牌,为推动滕州从文物资源大县向文物保护利用强县转变作出检察贡献。”滕州市检察院检察长靖波说。
编辑:ZMX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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