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 提升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质效
编者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秉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督促协同和法治保障作用,推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本期“观点·案例”选取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典型案例中的两个案例,约请法学专家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个案中总结有益办案经验与实践指引,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有益参考,敬请关注。
云南省曲靖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情简介】 南盘江系珠江上游,流经云南省曲靖市境内7个县市区,全长246公里,在罗平县汇入万峰湖。近年来,由于市中心城区截污治污体系不完善,加之河道内源污染严重等原因,导致局部河段季节性黑臭、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淤堵、渗漏、溢流严重。
2022年1月,曲靖市检察院经勘察现场、走访调查后发现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的案件线索,于是,采取市检察院牵头、各基层检察院同步跟进的“上下一体、跨区域协作”专案模式,整体推进涉案问题治理。由于南盘江流域流经区域广、案涉违法行为不一、监管部门职责交织,曲靖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圆桌会议、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监督。截至2023年6月,分别向属地政府、主管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8件,磋商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和20个职能部门联动执法、系统整治。2023年4月,曲靖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各方代表充分肯定了南盘江专案的整改效果。
湖北省宜昌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船舶修造、拆解行业污染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
【案情简介】 湖北省宜昌市地处长江中上游,得益于长江咽喉枢纽的区位优势,当地船舶工业发达,新型标准化船舶和新能源船舶制造规模居全国全省行业前列。近年来,部分企业违规开展船舶修造、拆解业务,产生的废钢铁、压舱水等大量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得不到规范收集和有效处置,威胁长江生态和水质安全。
2021年12月,湖北省检察院将上述线索交办至宜昌市检察院。宜昌市检察院迅速组织对流域内的船舶修造企业和航运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因涉案问题范围广、情况复杂,宜昌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指定管辖+属地管辖”的一体化办案模式,打破流域治理中多头治理、属地管理的治理模式,推动多个部门协同对船舶企业开展分类处置,促进规范船舶修造、拆解行业治理。2022年1月至8月,宜昌市检察机关先后向11家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使相关企业合规经营,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加大对长江沿线船舶修造企业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拆解行为,有效推进船舶污染治理,助力行业规范发展。
编辑:ZMX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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