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据通报,自2021年7月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的专项行动以来,云南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围绕耕地资源保护、乡村环境整治、食品药品安全、强农惠农资金和国有财产保护等加大办案力度,立办相关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01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民事公益诉讼公告740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5件,民事公益诉讼(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6件,以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助力乡村治理,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云南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农村垃圾乱堆乱放、秸秆焚烧、养殖污染、污水排放等突出问题,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共督促清除处理各类生活垃圾5万余吨,整治违法养殖场91个,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7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000余万元。
在农用地司法保护工作中,云南全省检察机关围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违法占地的重点问题,办理乱占耕地、非法改变耕地用途的公益诉讼案件617件,督促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4700余亩。通过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参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促进公益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形成与行政机关协同治理工作合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同时,云南省检察机关还注重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以乡镇集市、农贸市场、零售药店、边境贸易集市为重点,协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聚焦散装食品、药品、冷链运输、电商平台等乡村食品药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办案,切实守护好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共办理线上线下销售涉农产品、食药品安全的公益诉讼案件541件,处置销毁假、劣药品20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27余吨。
为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有效履行对农业项目扶持资金、惠农补贴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管职责,促进规范管理使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云南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农资金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25件,督促收回被套取、冒领国家补贴、补助和社保资金193万余元。
针对云南传统村落数量多,但文化传承保护问题也多的实际情况,云南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传统村落、传统民居风貌擅自改变、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居环境较差、未挂牌保护等问题,一体推进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村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件,涉及153个传统村落保护,助力留住绿水青山、留下美丽乡愁。
此外,云南全省检察机关还注重以诉源治理促进乡村治理,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普遍性问题,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积极推动同类问题解决。如,德宏州盈江县检察机关针对辖区长期以来甘蔗收获季节大面积焚烧秸秆导致周边地区空气污染,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通过召开圆桌会议和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推动政府建立堵疏结合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长效监管机制,引进四家大型秸秆加工企业、20余家养牛场,提升秸秆利用效率,建立了秸秆“收—储—运—用”体系;楚雄、临沧等地检察机关针对履职中发现的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对公民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违法利用的风险,向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促进依法行政。
编辑:ZMX 审编: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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