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洪山最美社工”宣传展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08:29:00来源:洪山区人民政府

各街乡、社会组织、社工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加强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洪山区民政局决定面向全区开展2023年度“洪山最美社工”宣传展示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宣传展示活动,宣传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投身社会工作事业,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推进职业化进程,逐步形成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发现和使用人才的良好氛围。

二、参加对象

在洪山区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福利机构、行业组织中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申报条件

(一)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在洪山区从事社会工作一线服务2年以上(含2年),且近期仍在洪山区从事社会工作;

(三)热爱社会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社会工作领域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成绩突出,对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工作发展有一定贡献;

(四)个人事迹材料应真实可信,展现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感人的工作事迹以及良好社会工作者的精神面貌。

四、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

发布活动信息,广泛动员申报。鼓励社会组织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激励广大社会工作者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自主申报(2023年4月20日-5月15日)。

各社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均可参与推荐和自荐,按要求填写《2023年度“洪山最美社工”申报表》(见附件),附个人事迹、各类佐证材料,于2023年5月15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ongshansocialwork@163.com,邮件命名格式:2023年“洪山最美社工”申报+姓名。

(三)评审阶段(2023年5月16日-5月29日)。

由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等。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进行现场汇报展示,由社会工作相关领域专家、区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导中心组成评审委员会,推选出示范性强、群众认可度高、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洪山最美社工”。经综合考量后,推选出10名“洪山最美社工”名单。

(四)名单公示。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无异议,授予“洪山最美社工”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通报宣传。

通过有关媒体平台开展专题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展示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风采,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化进程,营造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育人、用人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黄社工,联系电话:027-87528200

邮箱:hongshansocialwork@163.com

洪山区民政局

2023年4月19日

编辑:涂传博 审编: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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