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组织开展全国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全国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环境。
《通知》强调,要紧密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活动主题,加大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力度,督促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场所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场所开展安全咨询,积极参与本地区“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咨询日”“进门入户送安全”“安全志愿者在行动”和各类应急演练体验活动。要深入分析、系统总结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制度成果,特别是要注重总结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做法,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编辑:甘再松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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