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2022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部署于6月在自治区民政系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
方案强调,要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促宣传、强责任、防风险、治隐患、保安全”为目标,推动自治区民政系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民政领域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民政服务机构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
方案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结合实际,抓实工作重点,创新方式方法,确保活动扎实高效开展,不断提升民政安全管理工作质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通过专题研讨、集中宣讲、培训辅导等形式,推动专题学习覆盖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督促指导民政服务机构(场所)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场所),开展安全咨询,推广经验做法,强化警示教育,切实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把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与民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不断总结在建立健全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创新做法,努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推动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标。
编辑:甘再松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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