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嘉宾:
范长林 湖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处长
王 艳 河南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
刘际阳 吉林省长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
王东升 山西省大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松 湖南省怀化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光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颖莉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社会发展局局长
高 艳 河北省廊坊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3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这为民政系统推动乡村振兴明确了工作方向。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是根基,更是抓手。新春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突出实效改进乡村治理,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赋能、精细化服务。这为民政系统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了根本遵循。本报今日特邀几位省级民政部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负责人、地市民政局负责人、基层民政干部,请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如何面对机遇挑战精准施策,以及各地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探索和实践。
记者: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现代化被提上重要日程。请您介绍一下,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当地民政部门是如何立足自身职能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
范长林: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乡村治理是着力点、是重要保障。民政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提振农民精神风貌等重要任务。近年来,湖北省民政厅通过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充满活力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扎实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助力乡村振兴。一是聚焦党建引领,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能力建设。乡村振兴、乡村治理关键在人,关键在骨干队伍。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21645个村“两委”换届选举全部完成,村“两委”班子结构更加优化。二是聚焦公共服务,推进乡镇服务能力建设。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全面强化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建设,建立县、乡、村三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信息化服务平台,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三是聚焦治理创新,全面激活乡村治理内在动力。通过丰富议事协商形式、畅通民主管理渠道、健全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王艳:立足民政职责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硬软件建设并重。近年来,河南省积极探索加强村级阵地建设有效路径,通过整合、腾挪、出租等方式,引导村级卫生室、便民超市、幸福院、农家书屋、村史馆、健康屋等向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聚集,建设集政治引领、教育培训、文化活动、议事协商、便民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党建综合体,将其打造成农村聚民心感党恩、聚服务强阵地、聚资源谋发展、聚功能惠民众的有效载体。同时,各地还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全面推行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约出新风尚、约出新气象,“不比厚葬比厚养,不比彩礼比家风”的风气逐渐形成,走出一条以德治为引领的乡村治理新路。
刘际阳:乡村治理在基层治理中占主体地位,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长春民政牢牢把握党赋予民政工作的基层社会治理职责,突出自治、法治、德治紧密结合,坚持系统思维、整体贯通、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在创新管理、赋能提升、服务发展上求突破,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三长”联动机制。“三长”队伍达到24.4万人,做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延伸到哪里、城乡“三长”就跟进服务到哪里,打造了基层治理“新名片”,筑牢了乡村振兴“防火墙”,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记者:
推进乡村振兴、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需要创新方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请问,在这一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发挥着怎样的作用?
张松: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组织能力、领导能力、社会号召力,引领和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发挥政治领导的“方向盘”作用。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引领,促进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推动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团结一心,形成紧密、牢固、和谐的基层治理体系。二是发挥组织群众的“助推器”作用。通过提升党组织服务水平,用精细化、专业化的服务把群众组织起来,充分挖掘群众需求,摸清基层实际情况,让群众干事创业有奔头、遇到困难有人帮、自身权益有保障,充分发挥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良好的党群关系。三是发挥号召社会的“加油站”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群众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和加油站,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推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李光:在乡村治理工作中,我们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心骨”作用。一是为乡村治理培养能手,始终把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放在首位,坚持和健全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充分发挥党建的组织优势,更好地推动乡村治理。二是补齐乡村治理中的短板,坚持把整弱建强、提质增效作为加强乡村治理的重要方面,把基层党建的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的效能。三是凝聚乡村治理群众力量。乡村治理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调动凝聚群众的力量,让他们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共同建设美丽新农村。
高艳:为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作用,我们立足民政职能,一方面,加强组织建设,夯实治理基础。配合组织部门,扎实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严把“双好双强”标准,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同时,配合组织部门开展换届后“开门一件事”活动,以“一件事”撬动“大干事”,展现新班子新作为新气象新面貌。另一方面,加强规范管理,提升治理水平。在大城县推行村干部绩效考评和村级权力监督管理等相关措施,为提高乡村善治水平打下良好基础。
记者:
在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中,大家普遍认为需要重构村治主体、促进多元参与,凝心聚力实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请问,当地在这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和实践?
王东升:近年来,我们不断探索创新治理模式。围绕开展省级乡村治理服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促进村民改变生活陋习,补齐人居环境短板,全市确定15个省级示范社区,为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树立样板。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全市确定98个行政村为善治示范村,不断规范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农村建立各类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通过健全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现代化建设和服务能力。
张松:怀化市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村规民约、村(居)“两委”、“互联网+”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四治融合”(德治、自治、法治、智治),逐步形成“让党旗飘起来、让党员干起来、让能人站起来、让群众动起来,让人心聚起来、让服务优起来、让环境好起来、让氛围浓起来”的多元化村(社区)治理新格局。因地制宜,在全市创建“党建+社区”等基层治理试验区8个,统筹推进,分类指导,分级实施,形成了一批可借鉴、可推广、易实施的“怀化经验”。
李光:实现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激发村民自治意识。依托乡村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村民诉求表达机制,做到村民出题、村“两委”答题。建立村民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公开决策事项,展示发展成果,提升村民归属感。二是深化村级民主选举。引导符合条件、有服务意愿的村民参与竞选,选出组织信任、群众信赖、公道正派的干部。建立村干部动态调整机制和上任、离任审计制度,确保村干部清正廉洁。三是深化村民自治创新。培育发展农村老年协会、乡贤委员会、志愿服务队等自治组织,探索乡贤参与村级管理服务形式,开展大学生假期有偿参与村级服务活动,构建齐抓共治新格局。
付颖莉: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面对农村面积占全区75%的实际区情,我们利用“人熟、住近、事清”的优势,建立“三长”联动机制,深化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治安管理、卫生防疫等各方力量全部纳进网格,实现“一格多员”精细治理。通过议事协商,搭建起村民家门口的议事阵地,让“小事不出屯,大事不出村”。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建立大家一致认可的行为规范,让文明乡风建设路上谁都不做旁观者。依托“三长”联动机制、议事协商、村规民约等载体的有效结合,实现村民需求更明、参与意识更强、乡村振兴更聚力。
记者: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持续深入、不断推进的过程,今年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请问,当地作出了怎样的安排和部署?
范长林:我们把自治作为民政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抓手,通过自治有效促进基层民主的实现、增强乡村发展活力。在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方面,将民主协商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之中,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持续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切实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在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方面,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出台《湖北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修订完善《湖北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并做好村“两委”换届后的相关工作。在抓典型示范创建方面,开展和谐村(居)示范创建活动,征集发布一批基层治理典型案例,鼓励各地民政部门推荐基础较好的村申报省级的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我们不定期通报各地创新实验情况,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刘际阳: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内在要求和有效路径。我们把握职责定位,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完善农村社区服务体系,着力推进农村社区治理机制创新,着力加强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培育多元主体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着力深化基层民主自治,着力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擦亮基层治理“三长”联动“长春品牌”,积极探索具有长春特色的农村社区治理路径。
王东升:按照省、市部署,我们将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升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围绕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补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智慧社区建设短板。持续推进基层减负增效,完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机制,提升民主协商质量。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选树乡镇服务示范样板,强化引领服务能力。培育治理好、发展好的示范村(社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编辑:甘再松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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