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收养评估实施办法

 时间:2021-12-24 20:41:43来源:中国社会报

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湖南省民政厅近日出台《湖南省收养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民政部门对收养申请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切实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办法》对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评估内容进行了细化,对评估指标进行了量化,还对收养评估中的书面告知、评估准备、实施评估、出具报告等环节的办理时限和要求进行了细化,并制作了《收养评估通知书》《收养评估报告》等7个材料范本。

《实施办法》提出,收养申请人对收养评估结论、终止收养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复核申请,民政部门复核后告知收养申请人复核结果。收养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资料将归入收养登记档案,永久保存。

编辑:甘再松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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