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时间:2021-11-03 12:44:08来源:中国社会报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陕西省民政厅采取五项措施,拓宽救助渠道,全力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他们温暖过冬。

组织发放冬季取暖补助。近期,各地将按照每个采暖季城市低保对象每户12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户5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及时发放冬季取暖补助资金。预计11月中旬前完成发放工作。

强化受灾情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各地民政部门充分发挥“e救助”作用,全流程网上办理社会救助,缩短救助时限。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应急响应服务队和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定期走访辖区居民,及时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对经过应急期和过渡期救助后,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群众,各地民政部门将按照规定程序给予临时救助或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

预拨2022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省民政厅会同财政部门预拨2022年度省级困难群众补助资金79778万元。省民政厅指导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夯实资金保障责任、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各地民政部门主动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街面联合巡查,对流浪乞讨人员做到及时施救、应救尽救。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服务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吃饱穿暖、有场所避寒。

加强相关机构规范管理。省民政厅督导各地民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托养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救助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接待服务,做好来站求助人员的救助服务和站外救助线索的响应工作。

编辑:甘再松 审编:cheng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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