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慈善信托备案

 时间:2016-10-21 23:36:59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强 通讯员/印锐)20日,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民政局递交了“粤财·德睿慈善信托计划”的备案材料,并成功获得备案。这是《慈善法》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后,广州市民政局受理的首宗慈善信托。

“粤财·德睿慈善信托计划”是由德睿公司委托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进行管理的慈善信托,由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监察人,邮政储蓄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保管人。慈善信托的运作方式约定为由委托人指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基金会等慈善组织或政府部门等机构负责具体慈善项目的运作和后期管理。信托财产优先使用于广东省内的扶贫济困项目,首期受益人范围为:孤儿、特困户、五保户。

粤财信托作为省内慈善信托的先行者,致力于为捐赠人与公益慈善事业搭建桥梁,将严格按照慈善法的规定对慈善信托资金进行管理和定期进行信息披露,确保项目运行的规范性、专业性和透明性。

此次广州市首宗慈善信托备案,将带动更多公司及组织参与慈善信托形式的社会公益慈善活动,对“慈善+金融”的创新与改革,以及广州市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均有着十分积极的影响。

名词解释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慈善法》中明确规定,慈善信托由民政部门进行备案,慈善组织或信托公司可以担任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并享受税收优惠。

编辑:GCH 审编:沫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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